--   |  设为首页

帮忙装修网

中山

[切换]

业主退掉中山的房子,11万首付款却要不回

来自:南方都市报 日期:2016-05-28 17:24:03 4575 次 分享到:
导读:
“房子退掉了,开发商也又卖掉了,可是我的首付款却拖了好久都要不回来。”来自东莞的王先生在民众镇金域明珠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但由于家里出了事情急需用钱,就和开发商达成了退房协议。

业主把中山的房子退了 11万首付款却要不回


退房手续已经办完,但王先生至今未能拿回10多万的首付款。南都记者 吴进 摄

“房子退掉了,开发商也又卖掉了,可是我的首付款却拖了好久都要不回来。”昨日,来自东莞的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在民众镇金域明珠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但由于家里出了事情急需用钱,就和开发商达成了退房协议。之后,开发商也将王先生退掉的房子又卖了出去,“既然卖出去很长时间了,开发商还是不把我的首付款退给我”。金域明珠负责人黄先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之所以没有退还首付款,实则是因为王先生买房时是由房产中介介绍而来,“中介拿走了至少8万元佣金,只要中介退还给我们佣金,他的首付随时可以退”。

此前: 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

30岁的王先生是河南南阳人,长期以来都是在东莞工作和生活。去年8月份,经朋友介绍,在中山市美庭房产中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庭地产”)的撮合下,在民众镇金域明珠购买了一套房产,建筑面积114 .9平方米,总价格为584172元。

“当时以为这边的房价便宜,有升值空间”,王先生说,他向开发商支付了11万元首付款,其余房款则全部向银行贷款。“后来我家里出了事情,急需用钱,就想着把房子退了”,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由于还没交楼,他便想着退房救急。在经过协商后,开发商同意了王先生的退房要求,双方还于今年1月26日签署了委托书,并进行了公证。

委托书显示,王先生委托刘松与开发商签订有关终止购买房产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终止与银行按揭有关的合同、协议、文件;同时刘松代王先生办理商品房退件的相关手续,代为办理退房款及退房事宜,代为领回退回的房款及税费等。

“他(刘松)是开发商方面的,里面的人都叫他刘总。”王先生称,签署这样一份委托书,其实就是和开发商达成了一致,双方都同意无偿退房,“其实我退房的时候,房价已经比我买的时候上涨了,但我仍愿意以原购买价退房”。

进展:房子已转卖首付款无踪影

“前一段时间我去查了一下,发现房子已经不在我名下了。”王先生表示,在房子卖出去后,一直没有人跟他联系,直到他自己去房管部门查询才发现。王先生说,房子的所有者既然已经换了名字,那就说明房子已经被转卖给他人,而他原本交纳的首付款和税费就理应要拿回。

“可是我找了好多次开发商,他们就是不同意退回我的首付款。”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开发商的说法一度让他感到很恼火。“开发商说,我买房子是中介带过来的,中介公司还有很多事情没处理好,所以就暂时不退钱给我”。王先生认为,中介公司和开发商之间有问题,不应该扯到他的身上。

“房子退了,他们也又卖掉了,我理所应当要拿回我的钱”,王先生说,为了这件事,他跑了很多部门,但均未得到处理,“开发商让我去找司法局,我找了,也根本协调不了”。

进展:开发商 只要中介退佣金立刻退房款

昨天上午,开发商负责人黄先生在金域明珠售楼部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黄先生称,当初王先生买房时是通过美庭地产,在完成购房后,美庭地产拿了大量的佣金,“至少有8万块”。“只要中介公司退回佣金给我们。我们立即退给他房款。”黄先生说,如果中介公司不退还佣金,那么开发商会损失这笔钱。“如果你(王先生)愿意在买房的钱中扣掉佣金,我们会立即退给你剩余的钱。”同时,黄先生还告诉南都记者,美庭地产在跟购房者王先生的往来中存在抬高的房价的行为。

中介 未抬高房价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美庭地产工作人员何先生。当南都记者提出就事件本身进行了解时,何先生就立即表示:“我不知道,别问我,我不想参与这些东西”。而对于开发商说他们抬高房价一事,何先生则称:“抬不抬高房价,这东西关我们什么事呢?我们只是做销售的,我们只是按照他们的来做,我们怎么抬高房价呢,我们有这个能力抬高房价吗?”

买家 准备去法院起诉

昨天下午,王先生再次给南都记者打来电话。“我本来想下午三方一起坐下来谈一下,看看能不能解决,但是地产中介让我去起诉,而且说如果开发商要佣金,就让开发商去找他们”。王先生说,他已经往返东莞和中山很多次,事情一拖再拖,已经筋疲力尽。为了尽快讨回首付款,王先生准备找律师到法院起诉。

律师说法

开发商应退还

购房首付款

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封谟喜表示,如果开发商与王先生之间一致达成了退房协议,且无违约条款,那么开发商就应 当 返 还 首 付 款 给 王 先生。同时,对于开发商以中介公司退还佣金为前提再退首付款的说法,封谟喜认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佣金是开发商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协议,购房者王先生并未参与其中,在法律上没有上下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提成只是开发商和中介公司之间的事情。

采写:南都记者 王卫


或拨打免费热线:13822775923

已成功招标5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