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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广东率先落地!中山人明天即可享受这些生育福利!

来自:中山发布 日期:2015-12-31 10:14:44 6277 次 分享到:
导读:
昨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2016年 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成为“全面二孩”政策率先落地的省份,新修改的条例有哪些主要变化?

      昨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2016年 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成为“全面二孩”政策率先落地的省份,新修改的条例有哪些主要变化?

       提倡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可再生育

       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

        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

        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 实行二孩生育登记制度

         新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

         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看看中山的准妈妈们,能够享受些什么样的福利?
          中山生育保险怎么算?

          12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生育保险。根据该政策,从2016年1月起,我市职工在产前检查的上月按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项目内的费用可报销。如果你是生育保险新参保人,那么你要等到明年底才能享受产检待遇。

          这两类人群符合生育保险

1998—2010年参保我市生育保险,以及近年在省内异地参保过生育保险的,都纳入参保缴费累计期限。

          如果你在省内异地,如深圳购买过生育保险,而且累计期限满1年,同时目前你在中山也参加生育保险满1个月,那么你同样符合条件。不过,你还得到社保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这些项目全部报销!
           产前检查项目分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常规项目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备查项目是根据参保人具体情况建议检查的项目。项目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100%,项目外的费用自费。

           常规项目:产检、尿常规、血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B超常规检查、胎心监测、心电图。

           办理手续分三步走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按照下面3个程序办理手续,享受产前检查待遇。

           第一步:开具《计生证明》。

           第二步:选定产前检查就医点。

           第三步:凭社保卡联网结算。

或拨打免费热线:1382277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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